关于江阴市锡澄运河澄江路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江阴市锡澄运河澄江路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咨询联系单(澄发改投联)均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应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文明施工。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施工噪声、扬尘、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减缓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2、加强工程开挖土石方管理,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应及时采取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对取土场进行复垦或整治后另作他用,以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确实做好隧道排水设计,隧道冲洗废水、消防废水、地下结构渗水和隧道敞开段路面径流雨水及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必须按规划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4、落实隧道运营期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振动达标。对近期噪声预测超标的环境敏感点,落实隔声门窗和建设降噪林带、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鉴于隧道运营中远期对沿线环境影响的范围还将扩大,应留足中远期实施降噪措施所需经费,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制定和实施新的居民搬迁计划或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隧道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达标。隧道两侧45米4a类区域以内不得新建学校和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
5、落实隧道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
6、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隧道运营后禁止危险品车辆的运输。
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7880吨;COD≤1.177吨,SS≤6.372吨,NH3-N≤0.025吨,石油类≤0.12吨。
2、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所属环保分局和环保所负责。
五、如项目生产过程中未按审批要求和环评内容组织实施,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而引发污染纠纷,必须立即无条件停产整改。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