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污染源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资质证书申领工作
日前,我市全面启动污染源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资质证书申领工作。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逐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步伐,我市建成了39家污水集中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63.85万吨/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3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全市39家污水集中处理厂和11家单独排放口企业都必须向国家环保部门申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要求,我市将在今明两年内完成污染源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资质证书申领工作,做到持证运营。这次运营资质证书申领工作涉及50家单位,面广量大,申报要求高,我局将积极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目前,我们将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动态登记数据库,组织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为下一步申领运营资质打好基础。(严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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