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入夏以来苏中地区持续高温、局部降雨量大、可能对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情况,苏中环保督查中心把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列为当前环境督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在7月15日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第六次县市边界区域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协调会上,中心负责人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要求兴化江都高邮三市要共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流动土法炼油船,消除水环境隐患,同时要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通报,加强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本次督察对苏中地区南通、扬州、泰州三市及所辖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姜堰、兴化、靖江、广陵、邗江、仪征、高邮、江都、宝应县(市、区)的2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备用水源地)进行了逐一检查,并突击检查了长江及内河沿线17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情况、饮用水源地上游10公里范围内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污染源的监管和整治情况、2009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对可能影响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兴化江都高邮三市交界处土炼油整治情况及部分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情况表明,各地均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着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积极排查并努力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部分地区还积极推进区域供水,积极改善水源水质,为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督察中也发现少数县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仍存在货运码头等违规设施,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所限,至今尚未取缔或搬迁,对饮用水源地安全依然构成威胁;个别县市辖区内乡镇饮用水源地众多且比较分散,存在水源水质较差、水厂制水工艺落后、应急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少数县市区尚未建设备用水源地和应急供水设施。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苏中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人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厅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把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确保安全度夏”作为苏中地区各级环保部门当前的首要工作,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日常巡查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夏季汛期及高温等特殊水文气候条件时期的巡查和预警,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及时发现并迅速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苏中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对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仍存在违规设施的个别县市,要排除困难,一切从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出发,想方设法将相关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于饮用水源地分散、乡镇水源水质无法保障的县市,在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增加必要的制水深度处理工艺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区域供水,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兴化江都高邮三市要巩固提高三市交界处的流动土炼油船及陆地小炼油的整治成果,确保不得死灰复燃,确保当地饮用水源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