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简报(第五期)

发布时间: 2009-12-11     来源:     【字体:

江阴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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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20091110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自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各部门对照方案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通过近阶段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今年,市环保局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排摸调查,我市根据排摸调查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意见》,明确了职责与分工,要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解决影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隐患。期间,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环保局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了解饮用水水质状况,并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日常巡查,截止10月,共出动44人次,检查22厂次,并对江阴市小湾水源地、肖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两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决定,目前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

(2)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整治。根据苏建城〔2009〕122号文件精神,9月9日-10日,江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水务)下辖四家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期间,专家组通过听汇报、看台帐、看现场,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操作演练等意见和建议。市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光大水务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督促其对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并将其经验在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推广,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接管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8月起,市环保局就污水处理厂环评中允许的接管标准、处理后排放水是否能稳定达标排放;接管企业是否按环评审批要求接管等方面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接管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10月中旬,市环保局抽查了22家接管企业,从抽查情况来看,存在超标准接管、部分废水未接管等现象,针对问题,要求企业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落实,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高达标排放率。

(3)垃圾填埋场全面整治。花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城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始建于1993年,是我市目前唯一的生活垃圾填埋场。2007年8月9日经环保部门审批,日处理300吨渗滤液及100吨粪便规模的花山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近1300万元,占地4000平方米。已于2008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营。采用目前比较先进的生物降解法和膜处理相结合的工艺,现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花山填埋场水质成因复杂,可生化性差,处理难度很大,个别指标(如COD)仍达不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进一步提高,要从根本上解决渗滤液的污染问题,需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行降解处理。目前,花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已完工,渗滤液尾水接管工程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拟定于11月底开工建设,预计12月底完工。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4)“两高一资”行业整治。今年,我市开展了“小化工”专项整治,先后三次召开了全市化工企业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经贸、公安、环保、安监、工商、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小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的方案》,并向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和市相关部门下达了目标任务书。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以镇长(主任)、经发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整治实施方案,落实了专人负责,明确了整治目标和要求,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整治,全市锁定2009年整改企业285家,关停转产企业58家,需搬迁企业共7家。目前,上述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进而有效解决了化工生产企业存在的安全及环保隐患。

此外,市经贸局从严把项目能评关,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审批建设、开展节能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着手,大力实施节能降耗项目,研究制定产业转型升级计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两高一资”行业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8月-10月,市环保局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对我市488家化工企业就项目审批情况、“三废”处理排放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省环保厅对存在未批先建、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废水跑冒滴漏等问题的企业提出了处理意见,7家关停,30家限期整改。针对上述情况,我市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5)钢铁行业专项检查。6月下旬开始,市环保局对涉及烧结(球团)工序、炼铁工序、炼钢工序的23家钢铁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中频炉炼钢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项目,环保无法审批,在检查过程中企业中频炉仍在投入生产,数量较多,未批先建现象较为严重。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6)涉砷行业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指示,市环保局对涉砷行业(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经查,我市目前无涉砷行业企业。

(三)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继续开展涉及重金属行业、扬尘污染整治、洗车行业、洗染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危险废物处置、在线监控规范化、秸秆禁烧等专项检查

(7)涉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检查。今年,市环保局就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情况;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保护目标搬迁计划落实情况;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四项内容对22家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认真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健全,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规范,转移手续齐全。9家企业存在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应急预案、无危险废物转移协议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均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8)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在防治建筑扬尘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开展文明施工创建活动。截至10月底,共处罚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78起,抛撒滴漏182起,有效地规范了建设工地的施工行为。同时,加大对工程渣土的管理力度,对渣土实行集中堆放,环卫、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车容车貌达到整洁规范标准。09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特管站共办理装运特种垃圾准运证9122张、特种垃圾处置手续567家,使车辆运输管理走上规范有序之路。

(9)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根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市环保局委托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加强机动车初次检验、定期检验时尾气检测的监督和管理。车辆管理所共有11条检测线,其中检测轻型汽油车的有3条,重型汽油车的有2条,柴油车的有6条。至10月底,车辆管理所共检测机动车45975辆,其中载客汽车36057辆,货运汽车9918辆;共有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3265辆。申请延长使用期的车辆共检测429辆。共有348辆车报废。针对不合格的车辆,车辆管理所要求车主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10)洗染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为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规范洗染行业服务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洗染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工商局成立了洗染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江阴工商局洗染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突出重点,强调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此外,市工商局加大了对《洗染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告知从事洗染业的各经营户开设洗染店、水洗厂应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干洗中产生的残渣、废水获得妥善收集、处理。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各类洗染业市场主体208家,暂未发现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联动,确保整治到位,市工商、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集中整治。8月17日,联合检查组对城区7家干洗店、水洗厂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了洗染行业经营单位是否使用无磷洗涤用品,是否经过环评验收合格、污水是否达到接管排放标准、污染物是否达标、干洗溶剂的残渣、废水是否妥善收集和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是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排放的废(污)水是否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等,检查中没有发现含磷洗涤用品,对于水洗厂(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了营业执照、排污证以及所使用洗涤用品的检验报告。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

8月17-18日,市工商局各分局会同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也开展了集中检查,共出动了56 名执法人员,检查了84 户洗染经营户。没有发现无照经营和异地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也没有发现有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集中检查整治过后,市工商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他的洗染行业经营户进行了排查、检查。综合检查的情况,江阴市美洁洗涤有限公司污水排放不符合要求,已责令整改。查处无照经营2户,发出提示通知书7份。

(11)洗车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自2005年市政府关于《江阴市机动车清洗业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多次开展洗车场点集中整治,共依法取缔了城区非法洗车场点近30家,对不符合标准、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管理,落实年审制度。同时,加大对乡镇洗车场点的管理力度,使全市的车辆清洗业步入良性发展态势。目前,江阴共有合法洗车场点41家,2009年至今,江阴市区范围内尚未有新审批的洗车场点。

(12)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自7月15日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办事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领导亲自挂帅,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制定了相关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措施,筹措治理资金,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职责,落实了具体任务、时间和考核责任,加强舆论宣传,进而使全市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场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据调查摸底,目前,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户)2024家,养殖棚舍面积124万,其中生猪养殖场(户)1504家,养殖棚舍面积69万;奶牛养殖场(户)128家,养殖棚舍面积13万;家禽养殖场(户)371家,养殖棚舍面积36万;其他特种动物养殖场(户)21家,养殖棚舍面积6万

禁养区内有畜禽养殖场(户)237家,养殖棚舍面积14万;限养区内有畜禽养殖场(户)461家,养殖棚舍面积40万;除此以外的一般准养区内有畜禽养殖场(户)1335家,养殖棚舍面积71万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都迅速行动起来,截止10月,已完成搬迁、拆除及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132家;拆除棚舍面积8.1万有5个镇(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小区10家,建筑面积8.6万;12个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建设沼气综合利用工程41家6220m3;16个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建设化粪池211家7300m3;14个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建设堆粪棚123家11000;12个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建设排污沟渠26000m。各镇(街道、办事处)已经投入资金2055万元、养殖业主自筹资金2133万元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3)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固体危险废物产生情况,3月26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下发﹤江阴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6月8日,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院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经过一阶段的努力,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固体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全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62家,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59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3家。据统计,08年共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5.76万吨,产生医疗废物292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未执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审批制度、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台帐不规范、医疗机构擅自停用及闲置废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市环保局均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固废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问题企业正在按照环保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

(14)在线监控规范化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在线监控仪正常运行,市环保局开展了远程监控规范化整治,着重解决水污染企业、电力企业监控仪的安装情况、运行情况、联网情况等。

4月中旬、5月下旬,市环保局分别对全市36家重点水污染源企业的远程监控现场端、28家电厂烟气在线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市环保局统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按照国家标准限期整改,促进设施正常运行。

(15)秸秆禁烧工作。为贯彻全省及无锡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预防大气污染和水源污染事故,切实解决秸秆禁烧工作的难点问题,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林、环保等部门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划定和公布秸秆禁烧区域,制定应急预案,推广秸秆综合利用。

据市农林局统计,江阴秸秆产生量约14.5万吨/年(其中麦秸秆产生量约3.5万吨/年,稻秸秆产生量约11万吨/年);目前我市通过秸秆全量还田、覆盖栽培、秸秆肥料化、能源化、秸秆焚烧发电等形式对秸秆100%综合利用,投资金额为500多万元。

夏季秸秆禁烧:5月27日,市环保局、农林局联合印发了《2009年江阴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5月25日-6月15日,市环保局制定了《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方案》,对江阴市建成区周围五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五公里范围内、锡澄高速江阴段及沿江高速江阴段两侧五公里范围内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火点,及时制止。期间,共出动2947人次,对省、市巡查时发现的约8个火点进行了GPS定位,并通报至相关镇。

秋季秸秆禁烧:时值秋收季节,我市下发了《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根据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江阴市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要将秸秆禁烧纳入正常工作,重点加强对江阴市建成区周围五公里范围内、长江沿岸无锡段五公里范围内、锡澄高速江阴段及沿江高速江阴段两侧五公里范围内的巡查,各镇(街办)环保所、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经发局环保科每天巡查,市环保局每周安排两次至三次对辖区内重点禁烧区域进行巡查,凡发现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的,立即制止。截止目前,共出动人员466人次,对2起秸秆焚烧行为进行了制止。

 

 

                             

分送:无锡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夏养波副市长,封晓春副市长,陈晓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江阴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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