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指南

发布时间: 2009-12-14     来源:     【字体:

 

 

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指南

一、竣工验收程序

 

 

二、竣工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竣工验收要求:

①向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申请

②填报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③工作总结(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审批、购买、使用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管理情况的书面总结)

以上资料A4纸一式5份

 

2、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竣工验收要求:

①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验收申请

②填报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③提供监测报告(向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申请监测—电话:025-86576342、86576330)

④工作总结(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审批、购买、使用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管理情况的书面总结)

以上资料A4纸一式5份

 

三、补充说明

所有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首先要到江阴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进行预审。(电话:868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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