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常见问题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1. 投资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件1份。——《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2. 经当地环保所预审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5份; 3. 、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提交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其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所在地环保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现场勘察表1份;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5. 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提交经批准的污染物总量削减平衡方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6. 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要纳入环保公共设施处理的,必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废水、固废处理有关合同、协议等证明; 7. 如需要,须附有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要求的相关承诺;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8.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1、当地环保所签署意见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一式7份及电子版本(光盘); 2、环评单位承诺书; 3、经核准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4、需要新设立废水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削减排污口总体规划,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材料。——《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5、备案机关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6、如果环保局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附有环境影响专项分析或专项评价的报告表,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1、当地环保所签署意见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一式7份及电子版本(光盘); 2、环评单位承诺书; 3、需要新设立废水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削减排污口总体规划,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材料。——《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4、备案机关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5、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